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近年来致力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但“十四五”期间湖北省仍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面临较大压力。截至督察进驻前,全省“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共60个,新增能耗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湖北省1690万吨标准煤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占83.3%,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省序号9)
二、整改目标
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国家要求,完善能耗双控政策。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总量留有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二)建章立制,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
(三)督促相关区对全省30个项目中涉及我市的4个环评批复、土地审查、水资源论证、施工许可等手续不全的问题,逐一排查并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同时将4个项目发送相关市直部门对口督促、指导相关区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两高”项目环评管理。按照从严管理原则,分别建立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环评管理清单,对“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动态管理。严格“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在环评审批管理工作中要求项目环评文件中必须明确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环办〔2021〕61号)有关规定,无违反“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有关要求的情况。
(二)积极开展清理排查。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武汉市的4个“两高”项目开展清理排查,经核实后4个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现将该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09949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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