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关于《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任务 (省序号37)销号公示-ag凯发娱乐

武汉市关于《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任务 (省序号37)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1 16:41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磷石膏库(含在用、闭库和停用)共37座,磷石膏累计堆存量达2.96亿吨,其中有18座距长江和汉江干流不足5公里,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部分磷石膏库由于管理不到位已发生渗漏,污染周边水体(省序号37)。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磷石膏库的环境和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做好磷石膏库的闭库治理、土地复垦工作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依法做好磷石膏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磷石膏库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督促企业做好磷石膏库的地下水监测、调查和污染治理。将“三磷”(含磷石膏库)执法工作列入年度执法要点和执法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日常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大磷石膏库的核查力度,确保底数无遗漏。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新建磷石膏库项目用地审批。新建磷石膏库用地审批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要求;在相关部门和政府决定尾矿库关闭后3个月内,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并敦促其按照方案拟定的工作时限完成土地复垦。加强规划的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武汉市矿产资源规划,“十四五”期间不再增设固体矿产矿业权,不再延续到期固体矿产矿业权,从源头上杜绝磷石膏库相关风险。

(四)配合做好磷石膏纳入环境保护税其他固体废物税目范围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磷石膏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全省37个磷石膏库不涉及我市。我市坚决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等要求,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磷石膏库。今后,我市将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监管,防止磷石膏库污染问题出现。

现将该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06016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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