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流现有合法修造船企业49家,还有一些无手续企业非法营业。这些企业普遍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直排,也没有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构成威胁。
二、整改目标
加强长江干流合法修造船企业环境执法工作,督促其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落实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长江干流无环保手续的修造船企业。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予以行政许可。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8月底之前,开展长江干流修造船企业排查工作,督促合法修造船企业规范和强化危废环境管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完成属地长江干流合法修造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检查,下达整改清单。依法查处无环保手续的修造船企业。
(二)组织开展长江干流修造船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指导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依法完善环评手续。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排查全市共有10家涉修造船企业,其中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航道船厂已办理环评手续,长航集团武汉青山船厂有限公司、武汉市华夏船务有限公司金口船厂和武汉港申船务有限公司青山客运港码头已停止修造船业务,武汉军山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船舶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武汉铂洋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未开展修造船业务,黄陂区科经局已要求武汉华夏神舟船舶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0月31日前不能完善手续必须关闭或搬迁。
公示期: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05932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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