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2015年,全市166个湖泊中,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ⅴ类的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
二、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实施“四水共治”,到2017年底,消除19条黑臭水体;到2021年底,实现建成区主要湖泊港渠全截污,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
三、整改情况
一是取缔“十小”企业,实施涉水“散乱污”整治。2016 年-2019 年共取缔98 家对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影响的“十小”企业,2020 年进一步实施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各区(管委会)完成全市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规划环评准入要求、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及审批。对涉及“两高”行业项目从严审核把关,督促落实区域污染物削减要求,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源头预防作用。对工业园区内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要求必须明确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
三是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2020 年,共完成18645 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其中发证企业1411 家、登记企业11686 家,经核实关闭等无需发证登记企业5548 家,提前实现发证登记“双清零”的目标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共16个,其中国家级3 个,省级13 个,均已完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已完成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建设。
五是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排查企业内部语无ag凯发娱乐官网、检查污水在线监控设施、核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相关药剂使用情况等方式,严控涉水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加强重点湖泊周边工业企业日常巡查,制定重点湖泊周边工业企业巡查工作方案,开展涉水环境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公示。
公示期: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4日(7天)
联系电话:85805621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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