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ag凯发娱乐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4 14:48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通顺河流经潜江、仙桃两市,上游潜江段因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水污染严重,仙桃市闸断河道以阻断上游污水,导致潜江段污水长期积存。

二、整改目标

配合推进通顺河流域治理协调联动,制订通顺河流域(武汉段)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水质持续改善。

三、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武汉市水污染防治“红黄旗”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各区持续加强通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通顺河流域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坏。2019年、2020年、2021年1-11月,通顺河黄陵大桥国考断面的平均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水质保持稳定。

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印发《武汉市37个河湖长制主要水体水质监测方案》,对挖沟泵站、五只窑闸(原洪南村)、汉洪村、港洲村、洪北河、乌金左、乌金右和黄陵大桥8个点位进行监测,进一步完善跨区河流分段分级考核体系。每月通报黄陵大桥断面考核情况,每双月通报河长制断面考核评价结果。

三是落实跨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近年来,我局深入推进涉水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监督检查以及省级定点帮扶交办工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执法。对通顺河流域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对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交办并督促整改。此外,还起草了《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奖惩生态补偿协议》,探索推进武汉、仙桃跨区域河湖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强化通顺河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1日(7天)

联系电话:85805621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