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报
第88期
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7日
武汉市新洲区全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2017年以来,新洲区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现场督办会、工作推进会等各类会议63次,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工作。区委书记和区长亲自挂帅,形成区委书记陈新垓、区长赵利洪总牵头,区级领导各负其责的整改格局。印发《关于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月小结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一问题一方案、一问题一专班”的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材料上报和问题整改进度。按照“月月有安排、月月有督办、月月有成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区领导领衔督办、重点督办、专案督办等活动,充分发挥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研究对策的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新洲区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初步统计,2017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达111280万元,同比增长32%,促进了新洲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的各项工作;强力推进邾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具体整改工程;依法依规处理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31件信访案件;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到的10个单位和22人次进行了问责。同时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生态自然保护区保护、突出环境问题监管等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环境问题发现、整改长效管理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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