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2017年8月1日 近日,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向被督察省份反馈督察情况,包括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辽宁省、湖南省等。根据公开的信息来看,以上六省市已有4339人因环保问题被问责。
在反馈中,中央环保督察组直言不讳,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严厉批评:天津在污染治理“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辽宁“屡次突破环境底线上项目”……
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
办理结果
天津 为让监测数据好看“走捷径”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直辖市定位和人民群众期盼尚有明显差距。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大气环境治理仍显薄弱,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督察指出,天津一些地区工作导向存在偏差。例如,为了让监测数据好看一些,天津市的滨海新区、武清区走了条“捷径”——两区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大气环境保障方案,在监测站周边区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洁次数等功利性措施。
安徽 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安徽省环境保护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淮河支流水质长期没有改善,淮北、淮南、宿州等地均存在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同时,宿州、亳州两市空气质量恶化,亳州市今年1至5月pm10浓度同比上升44.2%。
此外,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如全省16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24个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个园区管网建设滞后。
辽宁 屡次突破环境底线上项目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辽宁省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问题相当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重点区域违法建设问题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指出,国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有严格的保护措施,但在辽宁省,多个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底线却屡屡被突破,兴建焦化、冶炼、水泥等工业企业,违法项目大行其道。
督察还指出,辽宁省有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比如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空气质量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
福建 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盲目乐观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福建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督察指出,福建省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市脏乱差等问题缺乏基本认识。还有一些同志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等。
以福州市为例,污水收集管网严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区域达78平方公里,占到城区总面积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
139人
山西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突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山西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督察指出,山西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察约谈后,仍行动迟缓。
此外,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
湖南 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湖南省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领域和区域环境问题频发,形势依然严峻。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多见。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为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升幅97.9%,形势不容乐观。一些突出环境风险长期得不到解决,作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湖南省陆续获得国家大量资金支持。但一些治理项目效果不明显,部分项目进展滞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省涉重金属的“散乱污”企业较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环境污染和风险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