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省序号18)整改任务销号公示-ag凯发娱乐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省序号18)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1 15:24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二、整改目标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湖泊保护名录中湖泊水质稳步提升。

三、整改情况

2021年,全市实际开展监测的164个湖泊中,水质优良湖泊数量33个,较2017年增加25个;劣ⅴ类湖泊数量为0个,较2017年减少48个,实现近年来劣ⅴ类湖泊首次全面清零。

2022年1-9月,实际开展监测的165个湖泊中,水质优良湖泊47个,占28.5%;无劣ⅴ类湖泊。

一是扎实推进“绿盾”专项整改。对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移交的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报告,督导蔡甸区、江夏区完成沉湖、上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点位的现场核查。积极开展对口联系区域(蔡甸区)林长制巡林工作,做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指导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工作。督导各区按程序对已整改完成的“绿盾”问题进行销号,目前162处问题中已确认销号161处,整改销号率为99.4%。

二是组织开展湖泊水质监测工作。制定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全市166个湖泊的水质监测工作,做好全市湖泊水质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分析和评价,及时发布湖泊水质监测简报、监测信息。

三是加强湖泊巡查监管,依法打击涉湖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湖泊周边涉水企业检查,定期检查湖泊周边企业。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组织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我市省控重点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将省控重点湖泊纳入年度攻坚工作范围。制定“十四五”省控重点水体专项攻坚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省控重点湖泊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是严格畜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发了《武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坚持源头管控和分区分类治理相结合,强化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环境执法监管,推进构建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切实降低农业污染负荷。将规模养殖场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全过程监管。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7天)

联系电话:85805621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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