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推进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顿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严格长江岸线资源管控。加快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强船舶污染监督执法和管控,提升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全市港口管理,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情况
依法规范管理执法秩序。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摸排长江流域非法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督察督办暗访,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港口码头污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保持生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始终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长江流域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武汉市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613件、处罚516件、行政处罚金额6021.2万元;2019年,武汉市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66件、处罚390件、行政处罚金额4614.3万元;2020年,武汉市各类环境违法立案查处150件,处罚115件,行政处罚金额902.5万元。2018年-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6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起。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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