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专4)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一、反馈问题
2017年水利部门排查发现,全省1294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中895个未取得水利部门许可,其中561个为无手续的码头和造船项目。
二、整改目标
按照拆除取缔、规范管理和补充论证并加以整改等三类进行清理整治,清退乱占滥用和占而不用的长江岸线,规范长江岸线利用项目管理。
三、整改情况
严格长江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对于涉及长江的码头项目,在其开展前期工作中均要求项目选址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武汉港总体规划及长江大保护等相关要求,不符合的一律不予审批。2018年以来共计审批涉及长江的码头项目4个,其选址均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武汉港总体规划及长江大保护相关要求并且取得了长江岸线使用手续。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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