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19)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ag凯发娱乐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19)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24 15:0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湖泊水质下降趋势仍未有效遏制,武汉市166个湖泊中,2015年劣ⅴ类水质湖泊38个,2017年却增加到48个。

二、整改目标

2020年底前,国控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水质逐步好转。

三、整改情况

关于整改措施2:严格环境准入,从严审批涉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涉湖企业检查,对涉湖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一)严格环境准入,从严审批涉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湖泊保护有关管理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中,要求环评报告必须明确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及污染物排放量,对新增入湖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二)开展涉湖企业检查,对涉湖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理。1.2018年12月10日至14日,开展了南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强化执法检查。(1)对南湖地区企业事业单位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重点检查了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废水直接排入湖泊或通过雨水排口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2)对南湖地区餐饮、洗车经营等开展了排查,重点检查其排水是否接入管网,餐饮经营者是否建有除渣隔油设施,洗车经营点是否有污水沉淀设施。2.2019年5月份,开展了南湖、汤逊湖周边废水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以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对南湖地区37.44平方公里汇水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汤逊湖地区共计240.48平方公里汇水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企业是否落实环评手续,是否按环评审批文件要求落实治污措施,是否落实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2)企业是否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废水直接排入湖泊或通过雨水排口排放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3)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是否彻底,生活污水是否进入市政管网。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54人次,随机检查企事业单位29家。3.开展全市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以南湖、汤逊湖、青山北湖等全市重点河湖流域为优先,全面排查全市各区河湖流域排水企业,清理整治污水散排、乱排污染河湖水体现象。

2020年1-11月,国考断面水质无劣v类,水质优良比例从2017年的72.7%提升到90.9%,劣ⅴ类湖泊数量由2017年的48个减少到8个。水质逐步好转。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7天)

联系电话:85805621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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