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序号36)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信访件中回访仍不满意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多措并举一件一件地解决;对本次“回头看”期间转办的信访件要逐一核实、办理、回复;对居民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问题,要克难攻坚加急办理。要妥善处理、科学化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邻避”问题。
二、整改目标与措施
整改目标:各相关信访办理单位加快推进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交办信访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整改措施:对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涉及我局的信访件中回访不满意的,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回头看”期间转办的信访件组织清理排查,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三、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对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信访件中回访不满意的问题,组织专人开展核实,坚决压实整改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要求,回应群众诉求。对本次“回头看”期间转办的143件信访件,督促相关责任人彻底解决或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所有信访件已全部向社会公示办结情况,未收到群众有意见的反馈。
二是举一反三,针对居民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三是着眼长效,加强信访制度建设,制订《武汉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规程》、《市生态环境局举报投诉工作规程》等制度,通过规范信访办理流程积极化解矛盾,稳妥推进群众关注问题解决。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对社会予以销号前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7天)
联系电话:85806228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