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备案相关工的通知》(武环督改文〔2019〕4号)要求,现将我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8)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序号28)
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立足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进督察整改落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整改目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污染防治统筹协调。出台《武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措施》(武发〔2022〕13号),制发《武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武环委〔2022〕11号)、《武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武环委〔2023〕13号)。组织召开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调度推进会,全面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评估工作,根据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发布的2022年度市(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获评“优秀”等次。印发《武汉市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武环委办〔2023〕3号),组织对2022年各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效开展考核评估。印发《市环委会关于2022年度各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武环委〔2023〕12号)。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调度、分析,统筹协调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印发《武汉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23年行动方案》(武环委〔2023〕9号),出台《武汉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办法》(武大气〔2023〕1号),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年度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武汉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2025年)》,执行武汉市水污染防治“红黄旗”考核制度,强化水质异常响应处置。印发《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武政〔2022〕22号),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三是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出台《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武政办〔2022〕67号)。组织召开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工作调度推进会,做好省对市2022年度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评估迎检工作,根据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评估结果,我市在全省排名第2,获评“优秀”等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关于2022年度各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考核结果的通报》。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面向社会予以销号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3日(7天)
联系电话:85806687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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