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公室
地区 | 信访件 编号 | 投诉 时间 | 投诉 方式 | 投诉内容 | 交办方式 | 调查处理情况 |
武汉市 | x240321420120020341 | 3.21 | 来信 | 反映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光谷大道快速路噪音严重扰民,请求立案调查与建设降噪措施。 | 转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进行了调查,千山凌云属于“先有路后有房”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条以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因小区距光谷高架较近,高架车流量大,造成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2018年该小区所在位置的用地修改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2019年,区规划局按照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定》(市政府248号令)依法依规审查该项目,项目建筑退让距离符合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小区的建设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其中涉及的噪声监测需要由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开展检测。2022年11月及2023年8月,区建设局要求小区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小区噪声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显示小区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下一步,东湖高新区将积极协调推动光谷大道高架千山凌云小区段交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持续严控车辆违法鸣笛、超速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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