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补偿1000万 武汉市仙桃市通顺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签订-ag凯发娱乐

每年最高补偿1000万 武汉市仙桃市通顺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签订

发布时间:2022-05-11 15:04 来源:凤凰网

5月10日下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仙桃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武汉市人民政府携手仙桃市人民政府,共同创新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通顺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和水环境质量提升迈向新阶段。

通顺河是湖北省重要河流,西起潜江市泽口闸,流经潜江市、仙桃市,进入武汉市蔡甸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经黄陵矶闸入长江。武汉和仙桃两市市民共享通顺河生态环境资源,通顺河生态环境保护也离不开两市共同维护。

作为湖北省率先签订的跨市河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协议》的签订将推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关于开展通顺河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探索建立跨市河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据了解,《协议》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施行通顺河流域上下游“双向生态补偿协议”。上游来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提供资金奖励;来水水质劣于目标要求,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污染补偿。

据悉,《协议》约定水质类别考核目标为ⅳ类,主要污染物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3项,以ⅳ类水质对应的浓度参数进行考核。每月考核1次,年度奖惩金额为每月预核算补偿金额累计值,下一年度1月对上一年度的全年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结算、拨付。每年合计补偿金额上限为1000万。生态补偿资金将专款专用于通顺河流域范围内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通顺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2018年,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鄂财建发[2018]85号),支持推动省内流域加快落实相关规划确定的保护和治理任务,促进省内流域大保护格局尽快形成,鼓励通过自主协商与上下游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为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仙桃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协议》签订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意见指导。

文稿来源:凤凰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