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鄂环发〔2022〕29 号)、《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环〔2023〕10号)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的通知》,经研判决定,自2024年1月3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iii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报,近期,区域污染传输较为频繁,我市大气污染扩散条件仍然总体不利,请各单位继续加强本地污染源精准管控,强化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监管,减少本地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警解除后,请各单位于1月5日12时前报送此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整体情况(包括出动检查人次、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
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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