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 武汉人大在行动 ——市人大城环委“进港口”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ag凯发娱乐

长江大保护 武汉人大在行动 ——市人大城环委“进港口”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2-07-25 10:3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2-21829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10:35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5 10:35
效力状态: 有效

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夏平带队赴新洲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方案》,水上污染和城市面源污染列为今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重点方面之一。本次专题调研特邀行业专家、企业和群众代表参与,并结合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阳逻二期集装箱码头,调研岸电建设使用情况和港口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在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全市船舶、码头、港口水污染防治、海绵城市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情况工作汇报,受邀专家、企业和群众代表提出了中肯意见。

调研组指出,9年前的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冒着大雨视察了武汉新港阳逻集装箱港区,并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今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湖北省武汉市考察,强调“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今天我们沿着总书记的足迹来到阳逻集装箱港区,就是要以实际行动贯彻《长江保护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调研组强调,一是必须高度重视水上污染防治。《长江保护法》虽是流域法,但万里长江,一衣带水,影响全中国。二是必须强化流域系统防治。《长江保护法》是《水污染防治法》的补充,讲的是大环保,聚焦水污染,但不仅局限于水,水、气、声、渣(危废、医废)均要一体统筹防治,城乡、上下游、左右岸协调共治。三是必须精准施策科学防治。海绵城市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等要在先行先示基础上,结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在规范、审批、成效上下功夫、把好关,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精准管控能力水平。

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高亮、市人大城环委部分委员、市人大城建环保专业代表组部分成员,有关领域专家,部分企业和群众代表参加调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海事局、新洲区等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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