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0-31371 | 分 类: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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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24 14:59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1-24 14:5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做好2018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根据《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鄂环发〔2017〕4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关于先行在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排污企业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要求,结合我局发布的《2018年武汉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2018年武汉市重点跟踪管理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只增不减。《2018年武汉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2018年重点跟踪管理企业名单》所涉企业均应纳入评价范围。与2017年相比,25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需新纳入评价范围,与2017年已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一并作为2018年度评价对象,不得擅自停止评价或停止信息更新工作。
二、及时录入企业信息和记分情况。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评价办法》要求,将新增的25家企业的信息于1月31日前录入到“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企业信息录入模板见附件2;其记分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起始时间后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一律录入评价系统并进行记分,我局官方网站上将实时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记分情况。
三、做好评价范围之外的违法企业录入工作。全市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的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皆适用《评价办法》,2017年4月1日之后,不在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如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要登陆评价系统进行补录,请各区、各部门于1月31日前完成该类企业的信息补全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要主动向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对环境信用较好的企业,支持其积极申请绿牌;对环境信用较差的企业,督促其完成整改工作。
附件:1. 2018年重点排污和重点跟踪管理企业补录名单
2.企业信息录入模板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4日
附件1 2018年重点排污和重点跟踪管理企业补录名单
序号 |
辖区 |
单位名称 |
1 |
江岸区 |
武汉长江传媒集团印务分公司 |
2 |
硚口区 |
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
3 |
青山区 |
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4 |
青山区 |
武钢新日铁(武汉)镀锡板有限公司 |
5 |
青山区 |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山供应站 |
6 |
青山区 |
武汉保华石化新材料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7 |
蔡甸区 |
武汉市合庆食品有限公司 |
8 |
江夏区 |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武汉分部 |
9 |
江夏区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10 |
江夏区 |
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
11 |
新洲区 |
武汉裕大华纺织有限公司 |
12 |
新洲区 |
湖北玉如意芽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新洲区 |
武汉双柳供销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14 |
新洲区 |
武汉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
15 |
新洲区 |
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双柳特船分公司 |
16 |
新洲区 |
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 |
东西湖区 |
如意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武汉燎原模塑有限公司 |
19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康明斯燃油系统(武汉)有限公司 |
20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武汉元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1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武汉武耀安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22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湖北三环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23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湖北楚天传媒印务责任有限公司 |
24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东湖风景区 |
武汉铁路局武汉动车段 |
附件2
企业信息录入模板
证件类型 |
证件代码 |
法人 |
地址 |
单位名称 |
管理类型 |
市州 |
区县 |
法人证件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789317725y |
吉*军 |
武汉市汉阳区永安堂戈顶山一村157号 |
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武汉市 |
汉阳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