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3-33340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09:20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09: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承办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公室
地区 | 信访件 编号 | 投诉 时间 | 投诉 方式 | 投诉内容 | 交办 方式 | 调查处理情况 |
武汉市 | x230922420112020504 | 9.22 | 来信 | 反映武汉金诚石材城环境 污染 | 转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 经东西湖区分局调查,投诉人主要反映武汉金诚石材城环境污染的问题。东西湖区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相关情况。经查,金诚国际石材城建有粉尘处理设施,废水经废水收集循环利用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石粉泥浆委托第三方公司回收利用。石材城内生活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产生噪声、粉尘的设备均在室内生产。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其生产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检测,数据显示达标。鉴于该公司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进行了收集、处理,东西湖区分局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东西湖区分局将加强对该石材城的日常监管。 |
x230922420112020495 | 9.22 | 来信 | 反映武汉市相关职能部门纵容长江大保护红线内的违法化工企业“武汉三丰”无序建设,肆意践踏长江保护法、充当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伞的违法事实的问题 | 转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 经东西湖区分局调查,投诉人主要反映武汉市相关职能部门纵容长江大保护红线内的违法化工企业“武汉三丰”无序建设,肆意践踏长江保护法、充当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伞的违法事实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三丰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安装了油汽回收装置,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汽回收设装置行检测,根据最近一次检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仅生活废水产生,已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转运合同,每月转运生活废水1-2次。东西湖区分局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东西湖区分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安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