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4-22089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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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15:35 |
文 号: | 武环审〔2024〕12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15: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换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你司按要求提交自评估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会反馈问题的整改,符合换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条件。我局向你司换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e4201175,有效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
附件: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副本)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