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4-08102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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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10:00 |
文 号: | 武环审〔2024〕4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1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变更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鉴于经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核准,你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变更了《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我局同意你司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由“苏立伟”同步变更为“张敏”,并向你司重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201050002)。我局于2022年5月27日向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201050002)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201050002)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