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3-09876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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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15:40 |
文 号: | 武环审〔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15:4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佳丽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研究,你司所申报的经营种类和规模符合《武汉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局向你司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wh-42-01-13-0002(省级试点)],有效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证书编号:wh
-42-01-13-0002(省级试点)]
2.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副本)
3.单位基本情况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