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理历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新时代英雄城市、实现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所有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学、支部主题党日特色学习等多种形式,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先后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了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市级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专题解读,不断加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
二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专题研究部署局法治建设工作,审议通过《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武汉市核安全与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执行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查等程序。
(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对照法律条文、法定职责、检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迅速进行整改;围绕沿江化工企业、医疗废物、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环保法》《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结合“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环保法治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布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经济“开门红”和“再续精彩” 的八项主要举措,统筹协调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列入疫情防控类、重污染天气类、日常监管类正面清单企业共计276家次,对守法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进实施远程非现场执法。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会同水务部门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双随机”检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移送涉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向市中级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诉讼案件1件。
三是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执法并重。制订并印发“轻微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2022年,全市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31件次,处罚金额1930余万元。积极推进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对36家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同步开展法治教育与执法帮扶。
四是深入推行“三项制度”。修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
五是完善行政救济工作。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0次,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受理并办理复议案件4件,答复被复议案件2件,参加出庭应诉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六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开展自查,整理工作台账,接受市创建工作评估组检查,并对照评估组反馈意见开展整改。积极配合开展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三方实地评估,先后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专项检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检查。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编制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无纸化学习,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知识答题”,参与率、通过率达100%。
二是创新开展“一月一法”月月学法活动。制定《全市生态境系统“一月一法”集中研学活动方案》,形成“1 1 n”的学习模式(即1个月重点学习1部法律法规,配套学习多个相关法规规章等),持续利用每月周末休息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并书面交流学习心得。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在“4.22”世界地球日发布原创《环保法》普法漫画,用生动有趣的卡通形象扩大市民对环保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推动《长江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动画制作,进一步拓展普法形式。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健全组织保障,强化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规划部署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系统规范化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 行政执法”,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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