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ag凯发娱乐

武汉市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16 14:40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类别

事项

送审材料

审核内容

1

行政许可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1.完整的行政执法卷宗材料;

2.办理建议及理由、依据;

3.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据、证明材料。

1.提交的审核材料是否完整;

2.行政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4.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完备;

7.违法行为是否需要移送其他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2

经过听证作出的许可决定。

3

行政许可事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4

撤回或者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5

行政处罚

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没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万元以上罚没款的。

6

暂扣、吊销许可证件的。

7

需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或者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

8

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恢复原状的。

9

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或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

10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文件规定,违法行为应当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

11

行政强制

决定代履行的。

12

查封、扣押公民的有关设施、设备、物品,涉案价值20万元以上的。

13

查封、扣押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关设施、设备、物品,涉案价值100万元以上的。

14

做出拆除违法设施设备决定的。

(本《清单》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武环办〔2021〕40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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