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支持标准 |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环评审批部门不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实质性审查。 |
适用对象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 |
办理流程 | 1、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承诺书及其委托的环评单位的承诺书等申报资料。 2、环保部门出具审批意见并同步在官方网站公开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3、建设单位对所提交资料负责,承担项目建设相关一切法律责任。环评单位对环评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受理/咨询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
联系人及ag凯发娱乐的联系方式 | 杨帆/85808949 |
政策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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