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刘石、李红敬、余滨、李明、李智杰、罗林波、梅志罡、高锐庆、刘咏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建设情况
(一)全省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情况。
1.试点单位情况。《湖北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环办〔2019〕14号)明确在全省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并核准4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企业,分别为: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麒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收集体系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单位第五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的公告》(2021年)明确:试点单位可以集中贮存省内收集网点的废铅蓄电池,也可以通过集中转运点收集省内企业事业单位产生的废铅蓄电池。逐步在全省构建三级架构的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1)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省级);(2)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市县级);(3)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网点(区街乡级)。
3.相关职责。(1)试点单位职责:一是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完成建设后,满足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条件的,由试点单位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做好后续的管理工作;二是对集中转运点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管;三是负责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的全流程监管。(2)集中转运点职责:一是单独收集企业事业单位、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 4s 店、维修网点或个人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二是集中贮存收集网点转交的废铅蓄电池;三是将废铅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3)收集网点职责:收集网点主要为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 4s 店、维修网点等,由集中转运点负责管理,收集企业事业单位、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 4s 店、维修网点或个人产生的废铅蓄电池。
(二)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10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企业。其中,省级四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在我市共设9个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分别为:湖北金汕世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武汉环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阳逻分公司、武汉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麒臻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夏集中转运点、武汉明瑶再生物资有限公司、武汉齐菲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武汉优能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凡顺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万绍德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9个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在全市共布设296个集中收集网点。省生态环境厅在我市核准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企业,为武汉佳丽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月至今,全市共收集、跨省转移处置废铅蓄电池19353.0吨。
二、废铅蓄电池收集监管工作情况
(一)废铅蓄电池收集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明确规定,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52-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方面均作出详细的规定。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规定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对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
(二)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武汉市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收集经营企业纳入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单位。目前,已完成全市9个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出27个问题,排查发现的问题正推进整改中。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收集网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工作正按时序推进。
(三)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工作监管。紧盯铅蓄电池产品质量安全,印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的通知》,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区级两部门组织联合检查行动30余次,全面加强铅蓄电池使用较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城管部门按照《武汉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武政办〔2024〕40号)关于强化有害垃圾收、暂存、运输、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求,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开展“专项回收日”活动,利用微搏、抖音、视频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废旧电池分类投放要求,配合做好废铅蓄电池回收工作,杜绝废铅蓄电池进入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利用省物联网管理平台,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处置工作的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四)实施打击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盯污染环境类案件,加强废物铅蓄电池回收、处置管理执法,将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无证经营、逃避监管等问题纳入市2024年打击危固废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市公安部门多次召开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等涉污染类工作调度会,检察、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畅通各部门间工作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打防合力。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武汉佳丽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按时间节点完成全市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问题和整改清单,加强整改工作调度,实行整改问题挂账销号管理。
(二)深入开展打击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盯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无证经营、逃避监管等问题,强化检察、公安和生态部门间协作,畅通110警情、媒体曝光、网络报料、群众举报等渠道,收集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信息,提升打击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质效,依法规范全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9日
分管领导:任宪友 联系电话:85807098
经 办 人:陈网富 联系电话:85805708
邮政编码:4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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