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4-09112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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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17:13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17: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的攻坚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为目标,坚决抓好长江高水平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汉篇章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水生态环境方面。全市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无劣v类断面,无劣v类湖泊。
(二)大气环境方面。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等指标达到省考核要求。
(三)土壤生态环境方面。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56%。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处置率保持100%。
(五)自然生态方面。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
(六)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省考核要求。
(七)污染减排方面。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点工程减排量满足“十四五”时序进度要求。
(八)生态环境安全方面。高风险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以上目标若低于上级部门要求的,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美丽武汉建设
1.建立美丽武汉建设实施体系。出台《美丽武汉建设行动方案》,推进美丽武汉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武汉打造“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多样、区域生态安全健康、社会参与全民共建、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的美丽中国建设武汉样板。
2.实施美丽武汉创建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力争推荐2个区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荐2个地区申报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新开展“五美”生态村建设,打造10个左右样板村。
3.协调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组织编制《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协调推进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市级验收工作,定期开展清单化调度和会议调度,组织开展各区交叉检查等行动,持续夯实整改责任。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 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提档升级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比例达到60%以上。推动建立举水、倒水、滠水等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完成3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形成一批“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可复制的小流域治理经验,积极稳妥推进扩面提质。
5.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订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提升攻坚行动,谋划推进500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一批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组织一批重点行业企业申报b级及以上绩效评级;整治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等无效低效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玻璃行业提标升级,推动水泥行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以钢构、家具行业为重点开展一批源头替代项目和一批标杆创建项目;组织一批生物质锅炉提标升级改造;推进淘汰一批国四及以上公交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帮扶整改行动,鼓励建设“绿岛”项目。实施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年,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执法,探索实施专家诊断;持续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提升“检测—维修—复检”闭环率;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应登尽登;推进东西湖区绿色物流园区建设试点,推动物流运输绿色化、清洁化。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持续开展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推动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
6.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实施14个国控省控超标及风险断面水质提升“一点一策”,全面推动金水河、府河、通顺河、后官湖、豹澥湖、东湖等14个国控省控断面水体及柴泊湖等重点水体开展污染源调查,实施科学有效的清单化污染防治。推动梁子湖、后湖、柴泊湖等重点河湖水质提升攻坚项目。推进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探索水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补水新路径。全面推进梁子湖水生态试点建设。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开展入湖排污口整治成效巩固提升“回头看”。力争完成中心城区省级工业园区水污染自查问题整治。借鉴推广市内外渔业生态养殖模式,推动重点河湖周边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动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坝等设施,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影响。科学优化支流水质监测时空布局,探索使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走航船等先进有效的监测手段,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加强水环境管理平台运用,完善问题发现、移交、督办、整改机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落实水质测管联动机制。开展污水处理厂、在建涉水工程专项巡查。
7.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监管。推进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实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做好地下水监测,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实施土壤污染管控的比例达到75%,完成4个重点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
8.深入打好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谋划农村环境整治共同缔造试点项目,推进共同缔造持续深化。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积极申报黑臭水体整治国家试点,完成18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53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9.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按期完成76项年度任务,创建500个以上“无废细胞”,打造一批特色品牌,推进东湖高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一批项目建设,开展成效评估,加强工作宣传,提升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影响力。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持续实施重金属污染减排工程。实施化学物质详细环境信息调查和重点管控化学物质信息调查项目。
(三)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0.全力服务经济稳增长。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成果落地运用。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加强重大项目环评支持指导服务。推动支持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财税经济政策落实。严控“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规范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积极组织谋划各级资金、金融等支持项目。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惠企政策落实“回头看”。健全完善包容审慎执法制度,发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100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1.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国、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配合办好2024年中国碳市场大会。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督促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完成履约。加强绿色低碳示范引领,鼓励“零碳工厂”创建。深入推进城市降温五大行动,开展“武汉指数”项目研究。深入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探索形成6个以上碳普惠方法学和场景评价规范,打造一批碳普惠场景。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生活成为新时尚。
(四)守牢美丽武汉建设生态安全底线
12.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强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发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推动落实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
13.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完善核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加强形势前瞻研判、风险预警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开展放射源使用企业自有视频监控、场所监测数据接入全市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试点,进一步扩大监控覆盖面。
14.严格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督促企业落实应对措施。支持指导武汉化工园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示范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继续推进3家以上企业开展政企共建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以花山地区异味扰民等典型信访问题为切入口,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信访办理工作机制。
(五)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5.完善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启动全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推动《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立法工作。挖掘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完善、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6.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将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7.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创建、排污许可限期整改“清零”成果巩固提升。加强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测管联动”,建立清单化执法机制,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管执法行动;开展“散乱污”企业违法整治“回头看”。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违法线索移交机制,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强化对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
18.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数字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监测能力提升行动,完成3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实现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断面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全覆盖。实施监测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大比武。提升监测支撑管理效能,以问题为导向保障监测类别、频次、覆盖面,强化问题发现、分析和预测水平。做好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优化工作。深入推进数字能力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数字仓库”建设,开展数据大生产;加快水、大气等应用管理平台优化,推动土壤、生态、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环境应急、闭环调度等领域数字化平台场景建设,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智慧治理能力。
19.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持续开展“环保专家月月讲”活动。持续推进科技帮扶工作,探索建立“环保医生”工作模式,开展政策宣贯、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帮扶活动。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建设用地水文地质调查、土壤环境背景值、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绿色项目评价、绿色企业评价等6项市级地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推进蔡甸区桐湖办事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20.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局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强化政治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落地。紧紧围绕自查发现的问题、上级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强局系统政治生态建设。
21.持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学深悟透、深学笃行。深化青年理论武装,持续打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青年理论学习标兵”。深化拓展“两山”宣讲队建设,争取打造1个环保特色鲜明的基层理论宣讲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
22.全面打牢党的组织基础。持续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五星”党支部和新时代英雄城市先锋队建设。加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巩固深化“环保为民 勇当先锋”党建品牌矩阵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23.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不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清廉机关和清廉战线建设,持续打造“红映生态绿 清青武汉蓝”清廉战线品牌。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因人施策做好教育帮带、影响期满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主动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2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深入推动机关发挥统筹职能、基层增强贯彻执行能力,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转型,促进履职尽责落地见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统筹、增强考核系统性,深化平时考核、日常调研和专项调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领导班子配备,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选优配强年轻干部。树立干事创业导向,选配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任职挂职,开展竞争性转任、竞争性调任,组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加大干部补充力度,持续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建立跟踪问效评估机制。
25.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主题实践行动。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生物多样性日等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稳步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行动,策划“关爱自然,保护山川河流”“绿水青山志愿红”等志愿项目15场,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和志愿热情。打造“武汉生态环保好邻居”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品牌,组织公众线上线下走进开放的环保设施企业60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设计创作公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产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七)高质量完成共性目标任务
26.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综治)、法治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扫黑除恶、维稳、反恐、禁毒、国家安全、统一战线、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密码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老干部服务、工青妇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