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ag凯发娱乐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1-17 15:39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索 引 号: 731074791/2023-02192 分     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1-17 15:39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39
效力状态: 有效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

一、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4天,同比增加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5%,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数为1天(无严重污染天数),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5、35、3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6.8%、5.4%、15.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属首次达到该标准。

2022年,全市1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25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2%,均无劣v类水质断面;24个主要河流断面中,23个断面水质达标,水质优良断面占比95.8%,同比增加11.4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实际监测的166个湖泊中,48个湖泊水质优良,水质达标湖泊数量占比63.5%,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湖泊;9个地级、9个县级、2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二、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武汉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措施》。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组织实施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实施“十四五”省控重点水体专项攻坚行动,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强河湖排口排查、总磷污染控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并公布15个优秀案例。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南,完成武汉化学工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功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发布《武汉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等,通过农村环境整治等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二是协调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发布《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武汉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整改任务清单》,推动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整改工作专班,在集中整改交账阶段实行每周碰头、每月调度、双月交账,组织开展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清仓见底”专项行动,3019件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结率达到98.5%,2022年底前应交账的11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市级验收。截至目前,3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106项整改任务中,已整改完成86项,达到序时进度16项;2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95项整改任务中,已整改完成71项,达到序时进度23项;环保督察“督”出一座人民公园——张之洞体育公园入选中宣部联合生态环境部推出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批正面典型,是全省唯一上榜案例;江岸区着力推动老旧社区垃圾治理、东湖高新区“垃圾山”变“瓜果山”、江夏区灵山矿山修复案入选《环境经济》的“督察整改见成效”专栏。

三是组织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报请市政府印发《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成立1个市指挥部、10个专项行动指挥部、15个区指挥部,制定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市政协主席作为该项工作帮包领导,深入开展跟踪督导,市政协各界别“一对一”开展民主监督。配合市长江办推动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汉问题整改,制定问题整改市级验收办法。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完成49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超额完成2022年度目标任务;累计完成168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占排污口总量的91.5%。推动武汉经开区管委会与仙桃市政府签订《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会同随州市、孝感市加快建立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是积极服务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主动发布《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经济“开门红”和“再续精彩”若干举措》,实行“简化、并联、容缺、提效”等4项优化服务措施,从“总量指标、排污权交易、生态环境监管”等3个方面强化保障,赴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全市以环评告知承诺方式审批项目占比60%以上,非环评告知承诺方式审批项目的全流程平均用时大幅压减。发布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定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31家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公布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和绿色低碳倡导者名单,推进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发布绿色项目(企业)评价指南等;武昌区作为全省唯一代表,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

五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计划(2022-2025)》,建立有关考核奖惩机制。新洲区创建成为我市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区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乡镇、15个村被评定为省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村。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启动蔡甸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项目,完成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制发推进流域安全、守住生态底线安全“两张清单”。编制完成滠水河“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与周边多个地市签订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建立全市突发环境应急技术专家库并加强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修订《武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六是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超额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年度目标任务。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组织70家企业完成排污权交易,并为企业免除排污权交易手续费。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发布2022年全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组织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1件并办结37件。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等,“江夏区环鲁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名单。牵头加强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协同合作,制订工作规则,组织9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合作框架协议,启动《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七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多次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基层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4次,组织基层党支部持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对口下沉要求。积极开展“党旗红引领生态绿”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创作的《青年环保人的时空之约》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年度先锋作品。加强廉政机关建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为总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推进垃圾焚烧、水泥行业提标升级改造和燃煤锅炉改燃、生物质锅炉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坚守流域安全底线,编制完成举水、倒水、金水“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持续实施“十四五”省控重点水体专项攻坚行动,完成国家级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任务,谋划实施梁子湖水生态考核试点项目。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二是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建立健全包容审慎执法制度。建立武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库,加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谋划、储备和调度,积极推荐具有融资需求的绿色项目。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深化有关成果运用。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深度挖掘建设碳中和、近零碳及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支持武昌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三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组织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四级联创”,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疑似破坏问题整改与销号,支持指导蔡甸区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工作。编制《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完成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

四是加快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研究制订《武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配合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汉事宜,协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扎实办理督察交办信访事项。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探索创建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建设。强化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加快建立武汉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对企业上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科技帮扶活动。启动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数字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建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涵养时代新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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