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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3-01-09 11:27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市环保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和处室负责人任组员;局办公室、环境信息中心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长办公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武汉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不断拓宽公开渠道。2012年,我局还新开通了市环保局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搜集网友反馈意见。6月11日我市突发雾霾天气,我局官方微博率先发布pm2.5监测数据,并说明武汉市环保局“已联同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开展调查,请各位网友不必惊慌,耐心等待,正式的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通知大家”;为让网民及时了解空气状况,全天滚动发布实时空气质量数据;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查找原因,发布辟谣信息;及时发市政府应急办的关于雾霾天气的通告;并主动转发湖北省人民政府、省环保厅关于湖北部分地区出现空气质量异常的通报,发布国家环保部关于6月11日全国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的监测结果。武汉晚报、南风窗等主流媒体均对我局官方微博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给予了正面的报道和高度的评价,并被人民网和新浪微博共同评为2012上半年政务微博应用群体奖。
(三)不断完善门户网站。“武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是我局目前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2年我们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根据“方便公众、方便企业”的原则,经反复讨论对比将网站导航目录参照环保部网站的方式、按“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环保服务”4个大类并31个细类进行了划分,“在线服务”板块分为“个人办事”(机动车排气等方面查询)和“企业办事”两个入口,实现网友咨询、投诉、上访、申请“一站式受理”;增加了我局官方微博入口。除常规的pc机版本外,还增加了手机版、ipad版和企业版。为了更生动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题开辟“环保知识动漫”栏目,配合当年重点工作制作相关知识动漫片,以说明相关工作情况。并按照各处室、各二级单位职能调整及信息更新情况对我局管理工作公开信息进行清理,以确保后期运维中的及时更新。
(四)不断健全公开制度。随着政府和公众要求的不断变化,我局不断修改完善信息公开办法。今年我局又重新修订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我局最新职责调整,重新制定了信息公开要点,明确各个责任部门的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要求和内部办理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办理时限;强调依法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为确保信息工作程序规范、内容真实、保证时效夯实了基础。
(五)不断强化审核机制。保障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的同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按有关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公开信息不得涉及秘密信息。做到全部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坚持一事一审,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令)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每年元月在市环保局政府门户网站ag凯发娱乐首页“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及时公布我局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2年度网站访问量达到35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接近59.38%。2012年,我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31条,其中,政务信息类927条,环保业务类1704条。
为了及时提供公众关心的环境质量信息,我局每日定时发布当日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每月发布中心城区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情况。2012年发布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监测报告10期;空气质量月报12期;噪声监测简报5期;环境状况公报1期。并通过公众互动、在线办事等相关板块实现了相关信息公开功能。
2012年“局长信箱”栏目回复来信86封;“咨询投诉”栏目答复1112条,每项政民互动类栏目都设置回复方式说明及处理结果反馈一览表,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工作透明度。同时整合了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在线申报、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功能。企业可通过网络进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排污申报、排污许可的办理。
(二)其它方式的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除以门户网站作为环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途径,同时还分别以传统媒体、电子显示屏幕、微博、相关活动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传统媒体。2012年,我局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刊(播)发环境新闻报道400余篇次。
2、政务微博。截止年末,环保局政务微博共有粉丝51273个,发布微博428篇。@武汉市环保局的微博21374条,收到评论4530条。与网民互动182条,对网民咨询、投诉均及时回复,收到良好效果。
3、电子显示屏。我局在中心城区设立了7处电子显示屏,适时反映所在路段的噪声监测情况,并定期公示环境信息。
4、相关活动。 2012年4月12日,局长丁雨同志在2012年武汉环保世纪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建设生态宜居武汉”活动中通报了我市当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重点工作;11月2日,我局邀请武汉市的主要媒体单位召开了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试运行)发布会,就公众关心的pm2.5监测工作进行了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处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及时规范办理。2012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16例,均通过网站受理;公开权利人要求不公开申请信息内容,我局在规定的时限内以电子邮件或纸质信件的方式予以回复。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的要求,重新修订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并在门户网站中公开了规定应公开的全部环境政府信息。
五、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复议、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复议、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局将在2013年尝试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探索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35号令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公开范围,督促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了采取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民服务热线、电台、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统方式外,进一步开拓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尝试手机短信、政务微博、电子邮件、环保路边显示屏等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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